注:
1、考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证件丢失者必须由系团总支出具带有照片并且加盖各系公章的证明,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2、重修的同学需携带重修报名表,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学生证丢失者必须由系团委出具带有照片并且加盖各系公章的证明;
3、考生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服从监考教师的安排;
4、考试期间只准带必需的文具禁止携带其他物品,禁止携带手机及其他通讯设备,否则按违纪论处,如在考试过程中开启手机,按作弊论处;
5、监考教师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并做好清场工作;
6、特殊考试形式的课程请任课教师提前书面审批;
7、课程前带“*”的是选修考试课;
8、考试期间如有问题请与教科部教务科联系, 电话:5886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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