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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办公室招聘11名人员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18-12-11浏览次数:

山东省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办公室招聘11名人员公告

一、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1名。

二、应聘条件

(一)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觉悟高,政治上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德端正,诚实守信。

(二)持有户籍所在地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表(登记表需加盖社区(村)公章及办事处(乡镇)人社所公章)。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不能报名。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4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五)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协调能力、工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已就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或公益性岗位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人员;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的;

4、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请务必在规定的工作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8年12月9日-12月30日。

(二)报名方式:有意者,将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等原件及复印件送至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经面试合格录用后,双方按照公益岗位聘用的规定签订合同,合同期三年,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应严格遵守应聘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任务。

报名地点:菏泽市人民路668号开发区管理委会政务大厅二楼东北角劳动人事局

咨询电话:0530-5329891

附件:开发区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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