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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梁山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法警20人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17-07-07浏览次数:

2017山东梁山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法警20人公告

2017山东梁山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法警20人公告,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2017年7月17日,报名地点:梁山蓝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全文内容如下:

根据梁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需要,委托梁山蓝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本县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0名(男性8名,女性2名),合同制法警10名(男性6名,女性4名),派遣到梁山县人民法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计算机文字速录技能、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1、拥护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道德品行,作风正派,没有受过刑事处分和党政纪律处分。

2、司法辅助人员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大学专科法律及相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具备计算机文字速录技能(听打120字/分钟),年龄20周岁至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至:2017年7月1日。

3、合同制法警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大学专科法律及相近专业和警察、体育院校的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年龄20岁至30岁,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双眼裸视力1.0以上。年龄计算截止至:2017年7月1日。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梁山县户籍或在梁山有固定住房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2017年7月17日

报名地点:梁山蓝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梁山县人民北路东段(电业局东、仁和医院西、路北,乘三路公交在仁和医院下车即可)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县公安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系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录用后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6张。

资格审查: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凭身份证于2017年7月20日到梁山蓝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考务费:80元。

2、考试:占总分70%。法警进行体能测试和笔试,分别占总分的40%、30%;司法辅助人员进行文字速录技能考试和笔试,分别占总分的45%、25%;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时政方针、法律法规等,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体能测试和文字速录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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