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系领导班子与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教工的联系,充分发挥其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系总支和系党政班子在研究制定全系发展规划、重要文件规定、重大考核措施以及向系教职工代表大会提交《系工作报告》之前,应召开民主协商会,听取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教工的意见。每次民主协商会应于会前七至十日发出邀请,同时送去有关材料。
二、系领导班子在研究某些专业性的重大问题时应征求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教工中的有关负责人、专家、学者的意见,系班子成员每学期至少应与一名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教工座谈,形成座谈记录。
三、系领导班子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重大问题时,可视情况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教工列席。
四、系领导班子每年不定期召开有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教工参加的座谈会,通报或交流重要情况,并就共同关心的问题,沟通思想、征求意见。遇有重大事件随时通报。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联系民主党派座谈会,并形成报道与会议纪要。
五、根据工作需要,系教学科研等部门应通过系总支聘请符合条件和有专门知识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教师兼任教学督导员。
六、系领导班子在开展对重要规定、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检查或调查时,应视情况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的有关教工参加。
七、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教师要求了解系工作时,可直接向系总支提出,由系总支统一组织,并认真办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教师在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本人。
八、对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教工提出的批评、建议和意见,系领导班子应认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有关党派组织或个人;各民主党派或无党派教工对系领导班子及其他工作人员违法乱纪,以权谋私和严重官僚主义等行为的举报,系领导班子应认真查处,并及时通报查处结果。
九、系领导班子成员应加强同民主党派、无党派教工的直接联系,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并注意从中发现和推荐优秀人才。每年对提交一份民主党派工作情况总结。
十、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教工的日常联系工作由系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
电气信息系党总支
二〇二一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