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完善电气信息系党政分工协作、共同负责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班子集体领导作用,提高决策水平,实现电气信息系党政领导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结合电气信息系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电气信息系党政联席会议是集体研究和决策电气信息系党政日常重要工作的会议,根据议题由书记或主任召集、主持。
二、党政联席会议参加人员为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系党政办公室主任。根据议题内容,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教科办主任等可列席会议。
三、党政联席会议一般两周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四、党政联席会议主要议题内容:
1.传达学校有关指示、决定,根据电气信息系实际,确定贯彻落实意见。
2.讨论确定电气信息系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及实施方案。
3.讨论决定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人员调配、职称评定推荐、职工考核、奖惩等重要事项。
4.讨论教职工外出考察、出国深造、进修、攻读学位等事项。
5.分析教职工思想动态、业务能力及发展问题。
6.分析学生思想动态,研究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讨论违纪学生处理意见。
7.讨论通过向学校呈报情况汇报、请示报告等材料。
8.研究决定应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
五、会议前,书记、主任应对议事内容交换意见。副书记、副主任提交议题前,经与书记和主任沟通交换意见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六、对涉及全系师生利益的重要事项,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待充分讨论后,再由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七、党政联席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由集体讨论确定重要事项。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分管负责同志组织实施,并将落实实施情况向党政联席会议报告。
八、系党政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组织并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及检查落实情况。
电气信息系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